名词:国际人权条约的缔约国来文及和解制度
所属章节::第十二章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条约的缔约国来文及和解制度:是指根据国际人权条约的规定,某一缔约国就另一缔约国侵犯人权的情形向该条约的人权机构进行指控及和解的制度。在实践中,这种缔约国之间互相指控的案件极少发牛。